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12-04 发布者:亚时财经

财政部3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图源:搜狐)


其中,白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税率为20%0.5/500克(或500毫升)。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


据证券时报消息,国金策略首席李立峰点评认为,意见稿属于指导性文件,把之前的征税科目做了罗列,税率均未动,此次《意见稿》最大的看点是确定消费税的变动后续将由国务院来定。对A股消费类行业的影响为,短期内靴子落地,将时间点向后推移短期视为利好,中长期仍会对部分高档消费类行业来加征税收。


国信证券指出,此次意见稿中并未调整白酒征税办法及税率,打消了市场对于改革时间窗口提前的担忧。中长期来看,消费税改革若延伸至酒类行业,中高端白酒受益较强的成本转嫁能力。公司方面,贵州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均为我国中高端白酒领军品牌。


亚洲时报综合:证券时报、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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