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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将扩大QDLP/QDIE试点规模和范围

发布时间:2020-11-30 发布者:亚时财经

11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将分别扩大上海、北京和深圳三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规模,进一步满足境内投资者全球配置资产的需求。

 

该负责人还透露,还将稳步扩大QDLP试点区域,拟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和重庆市开展QDLP试点,更好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成渝经济圈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扩大QDLP/QDIE的试点规模和试点范围彰显监管部门进一步推进境内外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决心。

 

为积极支持有能力的境内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对外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10月与2014年12月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推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QDLP试点允许面向境内投资者募集人民币基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与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二级市场公募基金不同的是,QDLP投资范围更广泛,除海外二级市场公募基金,还可投资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品种。

 

近一段时间,各方面推动金融双向开放的信号愈发清晰。外汇局副局长郑薇日前表示,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全面放宽直接投资领域外资准入,切实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和推动签署双边和多边贸易和投资协定,创新直接投资方式,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QDLP外汇管理方式改革,更好满足市场主体的跨境投资需求。

 

郑薇还称,加快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推动实现符合国际惯例的证券投资开放政策,常态化地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实施“跨境理财通”试点,整合金融市场开放渠道。推动跨境融资交易和汇兑环节统一协调,制订私募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的政策框架,实现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加行业负面清单的管理,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

 

此前,外汇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计划分批次新增QDII额度约100亿美元,目前正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试点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政策也将进一步扩大规模,预计上述举措的出台,将更好满足境内投资者全球配置资产需求。

 

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满足境内市场配置境外资产或者对外投资的合理需求,因此近期启动了新一轮QDII额度的发放,这也是外汇局考虑深化跨境证券投资改革开放的积极举措。


编辑:K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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