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于6日启动退款程序

发布时间:2020-11-06 发布者:亚时财经

11月5日,蚂蚁集团发布公告,称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1月6日启动退款程序,前述资金于2020年11月9日退回,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将于2020年11月6日注销。

 



蚂蚁集团表示,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决定暂缓本次发行工作。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公告称,由于第一批退回与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申请有关,而暂缓H股上市是在向应收到第一批退回的申请人作出退款安排开始后才发生的,本公司无法一次性退回所有申请股款。

 

蚂蚁集团表示,本公司亦认为撤回退款安排并将申请股款于较晚日期一并退回并不符合申请人利益,因此,退回股款将按上文及退回公告所述分两批做出。

 

蚂蚁集团表示,暂缓发行后,蚂蚁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同意批复的有效期内,在对相关会后事项充分核查和评估的基础上,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动发行并及时公告。

 

针对战略配售基金的处理,蚂蚁集团表示,参加战略配售的封闭式基金缴纳的认购资金会依照公告退回给基金。“目前五只创新未来战配新发封闭式基金均已成立,战配基金将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投资方向继续独立运作。”

 

5日晚间,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答记者问,就蚂蚁集团决定暂缓发行并退回A股认购资金的做法回应称,证监会认可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依法依规做出的安排,将指导上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已要求有关主体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退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证监会还在答问中明确,对于部分前期购买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基金,并且有退出意愿的投资者,证监会已有关注,并已要求相关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诉求,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依法合规提出可行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编辑:K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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