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历史性的判决后巴基斯坦LGBT敢于梦想

发布时间:2018-10-10 发布者:Asia Times


【亚时中文网讯】在本月较早时候,印度最高法院对同性恋性行为非刑事化的历史性判决,让邻国巴基斯坦的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恋(LGBT)人群互相欢呼庆祝。


然而,巴基斯坦的LGBT群体必须受制于《巴基斯坦刑法典》第377条,即将同性恋性行为定为刑事罪行。这项法典有着157年历史,从英国殖民时代就被沿用至今。



与印度不同的是,巴基斯坦LGBT群体长期以来一直遭受更为强烈的反对。这是因为伊斯兰教教法普遍存在于伊斯兰刑事法(Hudood)中,而这项法案于1977年在伊斯兰独裁者哈克(Zia-ul-Haq)的统治下被加入了刑法典。


根据伊斯兰刑事法,对同性性行为的惩罚是被石头砸至死亡。这就是几乎所有LGBT群体都将其性行为保密的原因,并且通常通过互联网与其他同性恋者联系,因为在那大多数人可以使用假名隐藏自己的身份。


在接受本报采访时,LGBT成员对印度最高法院的判决感到欢欣雀跃,并称该裁决给了当地活跃与解放运动的人们敢于梦想的希望。


Ayesha说:“我知道我们的存在还远未被认可,更不用说接受我们了,但像印度最高法院将同性恋非刑事化或美国最高法院将全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等决定为我们带来了希望。讽刺的是,我们比一对异性恋的未婚夫妇更容易一起生活,但事实上我们的爱并不被认可,这伤害了我们。但像印度这样的举动让我们敢于梦想,期盼有朝一天巴基斯坦也能将同性婚姻合法化。Ayesha是一位传讯专业人士,并且过去5年来一直与她在拉合尔(Lahore)的女伴一起生活。


巴基斯坦不仅仅在国内抵制同性恋。在国际方面也同样反对联合国关于承认同性恋权利的一切行动。


2003年,巴基斯坦是5个对联合国就同性恋权利问题首次达成决议进行阻挠的穆斯林国家之一。2008年,包括伊斯兰合作组织成员在内的57个国家再次联合反对该项决议。


2011年,关于同性恋权利的第一项决议以23-19票通过时,巴基斯坦是投反对票的国家之一。该国同样在2015年的投票中反对LGBT权利。


一位顶尖大学的教授阿西姆指出:“这些决议只是承认同性恋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只在一些可信赖的朋友面前才表示自己的同性恋者身份。


阿西姆补充道:“巴基斯坦反对联合国决议的投票基本上是否认同性恋群组为人类,因为还有很多人对我们抱着如此恶毒的观点。


2013年皮尤调查(Pew survey)显示,87%的巴基斯坦人希望对同性恋进行严厉的惩罚。来自伊斯兰教的传播,这种情绪的普遍存在在意味着当地社会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克服激进的惯性。


一名卡拉奇( Karachi)的记者和社运人士Salman说:“由于激进化的程度不断提高,要想达到这样的发展还需十多年时间。我们甚至没有展开过有关LGBT权益的运动。我们不公开和积极地反对第377条,但我们必须关注人权侵犯。


Salman补充说,巴基斯坦的LGBT运动是在印度同伴的帮助下展开的。他表示:“我见过印度积极分子以及他们的牺牲。第377条法案背后的运动已有数十年历史。关于它最美好的事情就是它是由社区领导,并且得到盟友支持。


活动人士认为,同性恋社区内部的裂缝正进一步破坏他们的进程。在具里程碑意义的跨性别权利法案于今年5月通过之后,这些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尽管如此,关于同性恋的讨论仍然是一项禁忌。


然而,有一些着名的活动家敦促LGBT社区团结起来并互相汲取力量。其中包括Aradhiya Khan,她认为跨性别权利法会成为巴基斯坦同性恋者的跳板。


Khan与本报交谈时说:“我们应该保持内部和平,不要让别人有机可趁。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年龄,肤色,种族,阶级或宗教而歧视LGBTQI(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恋和中性人)圈内的人。我们不能施加限制和避开那些我们认为不属于我们团体的人。对于巴基斯坦的LGBTQI群体来说,现在该是时候成为你,并反抗那些有违你的爱情和情感的力量了。





Salman坚持认为:“我们有像Almas Bobby这样的资深跨性别活动人士在电视上批评我们,并说同性恋者正利用他们的运动自我表现。不幸的是,跨性别运动中有人反对同性恋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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