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运营商在港公告称尚未收到被纽交所摘牌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发布者:亚时财经

当地时间2020年12月31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宣布启动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家电信运营商的摘牌程序。对此,中国证监会、 商业部和上述三家公司均已做出回应。



三大运营商回应


1月4日,三大运营商早间盘前在港交所齐发公告称,尚未收到纽交所将本公司ADR(美国存托股票)下市的通知,且均对纽约证交所上述决定和行动表示遗憾。


三大运营商均表示,ADR的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ADR交还给代理机构纽约梅隆银行以换取该公司的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交易。中国移动每份ADR可换取5股普通股;中国电信每份ADR代表100股H股股份;中国联通每份ADR可换取10股普通股。


三大运营商预计,纽约证交所的决定和行动可能增加公司证券交易量的波动性,并对公司普通股和ADR交易价格及交投量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及时研究分析,并加强与上市地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以保护自身及公司证券持有人之合法权益。


市场影响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美存托凭证的最新收盘价分别为28.54美元/ADR(美国存托凭证)、27.55美元/ADR、5.68美元/ADR,分别较去年11月11日的收盘价下跌了17.2%、24.1%和20.45%。


与在美存托凭证的价格趋势一致,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今日港股股价同样低开,截至午盘,分别下跌3.96%、4.19%和3.36%。


然而,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在美被强制摘牌,其负面影响是有限的。三大运营商在美挂牌交易的股票占比是有限的,在总的股票数量中所占规模并不是特别大;在目前美国市场的交易量和交易价格表现都不怎么好,所以退市对其融资和日常经营的影响都是微乎其微的。


中信证券5G首席分析师梁程加则预计,三大运营商被迫在美退市后,已发行的ADR在后续估计会被运营商进行回购。ADR在美退市后,运营商不排除抽身回A或是在港股上市等,这都是轻车熟路的事情。从去年11月12日以来到现在,三家运营商的股价变化反映出市场一直在消化行政命令的影响,他还指出,如果股价进一步下跌的话,三家运营商港股的投资机会可能会更大。


中国证监会、商务部表态


1月3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纽交所启动中国三家电信运营商摘牌程序事宜答记者问时称,纽交所直接公告启动对三家公司的摘牌程序,是由美国政府针对所谓“中共涉军企业”的行政命令引发的。美方出于政治目的实施行政命令,完全无视相关公司实际情况和全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三家中国公司发行ADR并在纽交所上市已经接近或超过二十年,一直遵守美国证券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受到全球投资者的普遍认可。用户基础庞大,基本面稳定,在全球电信服务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其ADR总体规模不大,流动性不足,交易量很小,融资功能缺失,即便摘牌,对公司发展和市场运行的直接影响相当有限。坚决支持三家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相信他们能够妥善应对行政命令和摘牌措施造成的不利影响。


1月2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事发表谈话,评论称:这种滥用国家安全、动用国家力量打压中国企业的做法不符合市场规则,违背市场逻辑,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损害包括美国在内各国投资者的利益,将严重削弱各方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中方反对美方滥用国家安全将中国企业列入所谓“共产党中国军队公司”清单的做法,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致力于为两国企业和投资者创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双边经贸关系早日重回正轨。


注:中国三大运营商在2000年先后登陆资本市场,除了在港交所发行普通股以外,三家运营商还通过在美股发行ADR,实现了在美上市,具体情况是中国移动于1997年在美国上市,股票代码为CHL;中国联通于2000年在美国上市,股票代码为CHU;中国电信于2002年在美国上市,股票代码为CHA。


在美国发行和交易的DR即ADR.DR存托凭证,是存托银行发行的有价证券,作为持有外国公司股票的凭证。ADR与基础股可以通过转股互相转换,上述三家公司在港股均有上市,也就是说持有上述三家公司ADR可以将其转换为港股进行交易。


编辑:陈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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