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未必带来“爆发式审查”

发布时间:2020-11-25 发布者:亚时财经

2020年11月10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协议、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在首次定义平台经济相关的反垄断行为的规则草案发布后,阿里巴巴、腾讯和美团等中国科技巨头的股价在11月初出现较大浮动。


(图源: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11月23日至24日,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在浙江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在23日的“数字经济与科技抗疫”主论坛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张勇在演讲中表示:“我们也看到为了保障互联网和数字经济更为有序健康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就平台经济领域的政策和法规征求意见,我们认为这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张勇说,阿里巴巴将积极学习和响应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用自身更高的要求建设更为健康的平台经济。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张勇 图源:网络


24日,美媒CNBC报道称,香港大学中国法律中心法律副教授、法律专家Angela Zhang表示,中国最新的反垄断举措不太可能导致针对在线平台的案件数量“爆发式增长”


(图源:CNBC)


23日,她在分析反垄断条例草案的潜在影响时表示,这类反垄断调查通常是比较漫长的过程,相关部门机构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调查。


此外,中国互联网监管的部门机构人力资源尚需补充。


Angela Zhang表示,“我们应该不会看到针对这些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案件数量突然激增。因为如果政府机构对科技巨头进行大规模的审查,将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资源。”


Angela Zhang认为,许多中国此次出台的互联网反垄断规则的细节仍有待最终确定:“现在说政府下一步将采取什么行动还为时过早,但这至少这标志着对这些高科技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的趋势。”她表示,尚不清楚何时真正宣布新规则。而且,即使新规则发布,它们也只是反垄断的“指南”,不会改变现有的监管框架。


阿里巴巴集团也曾运用《反垄断法》捍卫自身的权益。例如,2019年8月13日腾讯音乐发布2019年第二季度财报当日,多家媒体转引全球专业法律媒体MLex报道,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从2019年1月起已开始调查腾讯音乐与环球、华纳、索尼三大国际唱片公司等签署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协议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并先后约谈了网易、阿里巴巴、苹果、百度、华为、小米和字节跳动等公司的代表。


(图源:网络)


可见,反垄断执法也同样可以让互联网巨头获得抗衡同类公司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法律武器,约束互联网行业的限制竞争行为。


编辑:彭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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