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股票指引

发布时间:2020-04-18 发布者:亚时财经

4月17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引》共15条,对基金管理人要求、可参与投资的基金类型、投资范围、流动性管理、估值、披露、风险揭示等作出了规范。


(图源:网络)


在明确参与主体方面,《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相应投研能力,配备充足的投研人员。可参与投资的基金类型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

 

在投资范围方面,《指引》规定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精选层股票。挂牌公司被调出精选层的(因转板上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自调出之日起,基金不得新增投资该股票,并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

 

在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机构内控、产品设计、投资限制、申赎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估值披露等方面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采用公允估值方法估值并依照我会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启用侧袋机制。

 

另外,在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及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切实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投资交易管控方面,《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须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投资挂牌股票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其还要求存量公募基金履行法定程序后,方可投资精选层股票。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诸海滨认为,《指引》正式出台,整体略超市场预期,给公募基金更强的自由裁量权。这标志着新三板市场改革向前迈进一大步,同时也意味着精选层的公开发行将越来越近。

 

公募基金对新三板市场并不陌生,此前公募基金在新三板市场参与投资的都是专户产品。新三板市场各方一直都十分关注公募基金真正入局新三板市场的进展。近几年公募基金入市等政策也层出不穷,早在2018年6月份,央行、证监会等五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

 

2020年1月3日,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1月18日。

 

广证恒生分析师陆彬彬曾表示,新三板市场调研和数据收集的成本相对较高,但公募对这些小市值公司可投入资金规模却不大,实际操作中如何平衡成本与收益是个难题。

 

有机构投资人士表示,目前主要考虑的问题是新三板市场值得投资的标的占比相对较低,公司质地相对更弱些,募资能力、资本运作空间也与其他证券市场有一定区别,想要在统一时间效率的前提下寻找超额收益,机构投资者可能需要花更长的时间寻找可选标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规定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精选层股票。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机构内控、产品设计、投资限制、申赎管理、估值披露等方面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要求基金管理人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切实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存量公募基金履行法定程序后,方可投资精选层股票。

 

亚洲时报 综合

责任编辑:Carrick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或引用之图文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及时更正、删除。版权问题及网站合作,请通过亚时财经邮箱联系:asiatimescn@sina.com

热门话题更多>>

推荐文章

更多>>

扫一扫手机阅读

ATimesCN手机网站